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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

2023-02-01    

【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截至2021 年底,全省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800 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51 处;拥有苏州古典园林、中国明清皇室陵寝——明孝陵、中国大运河江苏段3 处世界文化遗产,另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4 处;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 座、中国历史文化街区5 处、中国传统村落33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 座、名镇8 座、名村6 座、历史文化街区56 处、历史文化保护区1 处、省级传统村落439 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均居全国第一。4月20 日,正式向社会公布《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含文物保护单位447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9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7 处;不可移动文物447 处,可移动文物8759 件(套)。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 2021 年,全省各地加快推进2035 版保护规划编制,召开淮安、镇江、连云港、南通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咨询会及扬州历史文化名城、兴化东门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规划专家审查会,无锡、徐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修订《江苏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导则》。加大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进力度,将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与传统民居修缮等工作列为高质量发展考核个性化指标,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考核指标中,合理设定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考核指标。年内,组织开展42 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明孝陵、藤花落遗址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张溥宅第等7 项保护规划完成省政府批准公布前论证,雨花台烈士陵园等5 项保护规划获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完成泰州周氏住宅等6 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论证批复。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考古遗址发掘】 持续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全省70% 的县(市、区)落实考古前置工作,全年共受理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项目945 项,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98 项。完成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项目800 余项。支持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对考古工作实行分期验收,分批交地,全年完成南京市第二医院地块、南京市鼓楼医院紫东片区等数十个重大项目的分期验收。全年向国家文物局申报基本建设考古发掘项目176 项,涉及发掘面积10 万余m2,共清理墓葬、窰址等遗迹7500 余座,出土文物2万余件,25 处重要文物点被原址保护。指导各地做好考古遗址发掘和研究方案编制报批工作,围绕“考古中国”和地域文明研究,组织实施常州寺墩遗址、新沂花厅遗址、南京西营村南朝佛寺遗址等14 个主动性发掘研究。推动考古资料整理报告出版,全年出版考古报告两部,发表考古发掘报告和学术论文58 篇。4 月13 日,徐州土山汉墓考古发掘成果入选“2020 年度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

【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大遗址保护】 指导龙虬庄、无锡鸿山墓群、阖闾城等遗址开展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龙虬庄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10 月12 日,鸿山墓群、阖闾城遗址、徐州汉墓群、黄泗浦遗址、南朝陵墓群、扬州城遗址和明故宫遗址等7 处大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利用“十四五”专项规划名录,江苏入选大遗址数量居全国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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